1月17日晚,滦县交警大队与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和派出所等警种联手,以国省道和城区为主战场,共设立9个卡点,在全县范围开展了集中统一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3起,故意污损号牌1起,超员2起,机动车未悬挂号牌1起,非法安装使用光电设施10起。
一、迅速行动。接到县局关于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后,大队立即组织召开中队长以上人员会议,对这次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安排部署,重申工作纪律,明确打击重点,量化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工。
二、广布卡点。这次集中统一行动在城区滦州国际路口、县医院路口和武装部路口设立3个卡点,农村路面中队在辖区国省道路段设立6个卡点,采取疑车必查、重点车辆重点查的方式,在严谨取证的基础上,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上限处罚。
三、领导亲为。大队领导按照责任分工分赴各卡点与民警并肩作战,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四、规范执法。每个卡点都配备了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警示标志和停车示意牌等装备,全体参战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推进统一行动稳妥高效开展。
这次集中统一行动,警力多、卡点广、声势大、震慑效应明显,进一步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