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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交警大队“五个结合”倾力保障辖区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16-08-03 11:26: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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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交警大队科学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分析夏季天气对交管工作的影响,推出“五个结合”工作措施,将事故预防、整治违法、宣传教育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机结合,推进交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和谐、畅通。

一、舆论宣传与严查严处相结合。大队充分发挥网络、双微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重大活动时、整治行动中大队信息员都随警采访,获取音像信息,报送电视台和通过网络发布,及时报道整治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发起舆论攻势,震慑违法行为,提示警示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二、岗勤查纠与巡逻管控相结合。在整治过程中,对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为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提供依据。实施岗勤查纠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在发挥固定执勤卡点作用的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巡逻管控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道路各个特殊时段的查控力度,整治违法行为,防范事故发生。

三、各自为战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大队坚持“常态整治不间断,集中整治壮声威”的工作思路,采取平日各中队在辖区各自为战与大队组织大规模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措施,始终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管控态势,大力营造驾驶员“不敢为、不能为,违必被捉”的氛围,消除动态安全隐患,净化路面行车秩序。

四、依法处罚与现场教育相结合。大队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既要做到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又要注重对违法者的引导教育,在现场以案说法,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标本兼治的执法效果。

五、无情打击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大队要求全体民警高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注意角色互换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实施人性化执法,既要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讲究执法技巧,又要严格落实规范用语、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做到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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