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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7.7”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发布时间:2016-07-08 11:17: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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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交警大队根据市支队部署安排,于7月7日在辖区开展了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26人,警车34辆,检查机动车690余辆次,查处酒后驾驶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70余起。通过此次行动,营造了对酒后驾驶的严查严管态势,进一步扩大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统一思想,明确重点。为使这次行动扎实推进,大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克服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全力以赴开展好这次统一行动,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守纪律,规范执法,安全执法,严谨取证,过罚相当,无情打击有情操作,维护稳定大局,三是要以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为重点,同时,也要对其它交通违法行为一并进行整治,在严谨取证的基础上,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做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

二、广布卡点,全面展开。这次行动机关各中队和城区中队以城区为战场、其他中队以辖区为战场,全县共设置了8个卡点,大队领导按照分工分赴各卡点与民警并肩作战,极大地鼓舞了士气,行动中对经过卡点的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整治酒驾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三、现场宣传,当面教育。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教育车辆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意识,养成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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