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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公安局与市局通力协作铲除沿海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发布时间:2018-02-18 10:02:3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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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会同滦县公安局精准发力、强势开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举铲除了一个盘踞唐山沿海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

20175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滦南县杨某某等多人涉嫌黑恶犯罪。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三平任组长的专案领导小组,抽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200余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并指定滦县公安局牵头侦办此案。

其间,专案组民警辗转海南、山东、天津、北京、辽宁、黑龙江、甘肃、陕西等多个省市,行程数万公里调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杨某某、高某光、高某杰、杨某某等主要犯罪人员及团伙成员97人,破案51起。

经查,2007年以来,该团伙圈占滦南县嘴东、南堡以及丰南区黑沿子附近海域,依托嘴东码头和南堡码头成立“公司”,打造铁船驱赶威胁外来渔船,控制13个船队,长期从事非法捕捞、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国家海洋资源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同时,该团伙为获取更大非法利益,还豢养社会闲散人员,目无法纪、穷凶极恶,多次使用暴力手段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为逃避打击,该团伙成员订立攻守同盟,指使他人顶罪,广大渔民深受其害,在当地造成了极恶劣影响。经审理查明,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强迫交易,聚众斗殴,诬告陷害,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帮助伪造证据,串通投标,故意伤害,非法采矿,开设赌场,保险诈骗等16种类型犯罪行为。

目前,此案已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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