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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05 15:52: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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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位于唐山市东部,滦河西岸,地处东经118°14′——118°48′,北纬39°35′——39°58′之间,总面积1028平方公里。 全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10.8℃,≥0℃积温为4315.8℃,≥10℃积温为3956.3 无霜期175天左右,年日照平均为2602.6小时;平均年降水量680mm 左右,但分布不均匀,春季干旱夏季多雨,7080%的雨量集中在678三个月份。 全县气候总的特点是光热充足,水量充沛;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干旱寒冷。

全县共辖12个镇2个办事处,506个村,总人口56.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96万。境内公路、铁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102205国道、平青大公路、京沈高速公路以及京哈、京秦、滦港铁路、津秦高铁组成了发达的交通网,将滦县与华北经济区和东北经济区紧密联系起来,为滦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全县总耕地面积84.6万亩,是河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及油料生产大县,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08.9万亩,其中小麦14万亩,玉米48万亩,花生22.3万亩,蔬菜18.4万亩,其他农作物6.2万亩,每年生产各类农作物秸秆将不低于43万吨(干)。

近年来,滦县通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4.64%,其中肥料化利用量11.7万吨,利用率27.21%;饲料化用量27.1万吨,利用率63.02%;能源化利用量1.9万吨,利用率4.41%,杜绝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成果,提升耕地质量,杜绝秸秆露天焚烧,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及模式。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滦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要手段,以基本杜绝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综合利用”的思路,以试点项目为抓手,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基本原则

1、多元利用、农业优先。

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合理引导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

2、市场运作、政策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

3、科技推动、强化支撑。

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

4、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全县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示范工程、扶持重点企业和合作组织,加快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三、任务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巩固提高。2016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由目前的94.64%提高到97.65%以上,其中农用利用率达到91.84%(肥料化利用率达到27.90%,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3.94%),能源化利用率达到5.35%,基料化利用率0.46%。通过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堆沤还田等措施,实现土壤有机质提高1%以上;通过秸秆综合利用,达到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较完善的秸秆处理、收集、储存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完善,秸秆收集处理场所布局更加合理,生产场地更加标准、安全,储存运输更加规范。

四、实施范围

1、建设期限:20161231

2、实施范围:按照整体推进的要求,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在全县所辖13个镇(街道办)506个村实施,涉及全县84.6万亩耕地。

五、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建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全量化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1、加强宣传,形成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集日宣传、网络、电信等媒介,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开办专栏、印发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好处,宣传禁烧秸秆的政策法规,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氛围。

2、加大投入,提供资金支持

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个人开展农作物秸秆利用,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在立项、审批、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利用国家补贴政策,对购置玉米联合收获机、秸秆还田机、青贮收获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用户给予优先补贴。

3、强化措施,促进秸秆多元化利用

一是大力推广小麦秸秆粉碎还田、小麦免耕直播技术;二是普及玉米全株青贮技术,推广小麦全株青贮技术;三是推广秸秆固化成型替代燃煤技术;四是开展秸秆基料化技术研究与推广,增加秸秆利用途径。    

4、强化执法,严格处罚  

一是明确禁烧责任。把秸秆禁烧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常态化考核目标,县、镇、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二是开展联合执法。由县农工委、农牧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常态化联合执法,严禁焚烧秸秆现象。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县、镇两级纪检部门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工作懈怠、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滦县新绿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有机肥生产厂,利用小麦、玉米秸秆生产有机肥产10万吨。对部分机械购置进行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搅拌泵2台,输送泵 4台,螺旋挤压设备  4台,传送带2 套,秸秆揉碎机2台。

秸秆肥料化利用投资2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1%,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17万元,企业自筹125万元。

2、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

小麦秸秆还田:小麦联合收割机进行收割,留茬后的麦秸直接还田。采取“政府引导+农机合作组织主导+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玉米秸秆还田:玉米联合收割机进行收穗,秸秆直接粉碎还田。采取政府引导,农机合作组织主导,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秸秆堆沤还田: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粉碎、与畜禽粪便堆沤腐熟、加工成颗粒有机肥—销售;采取政府引导+有机肥企业主导+养殖场、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主要为有机肥厂设施补贴和机械设备补贴。补助标准:购置机械补贴不超过购机金额的70%

4、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12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27.9%。其中小麦、玉米秸秆直接还田2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4.65%,肥料还田10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23.25%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大中型奶牛养殖场,对养殖场进行玉米全株青贮、小麦全株青贮、饲草加工机械等进行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青贮池50000立方米,(2)购置TMR搅拌机12台,(3)购置青贮取料机     12台,(4)购置玉米青贮收割机      3

秸秆饲料化利用投资9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26%,其中申请中央补助453万元,企业自筹486万元。

2、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

青贮玉米(小麦)饲料:青饲料联合收获机收储运青贮玉米(小麦)、粉碎、运输、入窖压实、密封、喂食;

玉米(花生)秸秆压块饲料: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揉丝)、秸秆压块、喂食;

玉米(花生)秸秆黄贮饲料:秸秆收获、秸秆粉碎(揉丝)、装袋、打捆、运输、喂食;

秸秆饲料化利用采取“政府引导,养殖场主导,农机合作社+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主要为青贮池建设及机械设备补贴,补助标准:青贮池建设补贴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购置机械补贴不超过购机金额的50%

4、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27.5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63.94%。其中玉米青贮技术处理15万吨(干重),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34.88%,玉米(花生)秸秆黄贮技术处理12.5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29.06%

(四)秸秆能源化利用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或个人,建设秸秆压块站3处,每处占地5亩,对压块站建设给予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建设1500平方米,(2)秸秆原料存放场硬化建设     3000平方米,(3)成品压块存放场地建设1200平方米,(4)购置自走式国产玉米茎穗兼收机6  台,(5)购置秸秆压块机9 台,(6)购置玉米秸秆打捆机9台,(7)购置麦草捡拾打捆机2 ,(8)依托滦县教育局实施的中小学锅炉改造,购置生物质锅炉83台,其中购置0.35MW生物质锅炉64台;购置0.7MW生物质锅炉14台;购置1.4MW生物质锅炉5台。

秸秆能源化利用投资14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70%,其中申请中央补助702万元,企业自筹433万元,县配套资金341万元。

2、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

秸秆成型燃料工程: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秸秆压块、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使用;

秸秆沼气工程:秸秆压块、预处理、入罐发酵、沼气、→脱水脱硫、用户使用;

秸秆能源化利用采取“政府引导,能源化企业主导,秸秆收储运体系+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秸秆压块机、自走式国产玉米茎穗兼收机、打捆机等机械购置补贴,生产车间、场地建设补贴,生物质锅炉购置补贴等。补助标准:生产车间及库房、秸秆原料存放场地硬化建设补贴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机械购置补贴及锅炉购置补贴不超过购机金额的60%

4、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2.3万吨,占试点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5.35%。其中玉米秸秆沼气工程处理0.5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1.16%,秸秆压块成型燃料技术处理1.8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4.19%.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

1、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小段并碾碎)、辅料添加、拌料、发酵、接种、发菌、出菇管理等。采取“政府引导、菌棒生产企业主导、蘑菇种植户+秸秆收储运体系参与”的运行模式。

2、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0.2万吨,占试点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0.46%

(六)收储运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专业从事玉米青贮的合作组织或个人建设完善收储运体系。对合作组织或个人专业开展玉米青贮给予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1)购置运输车辆 12      台,(2)秸秆收储场地硬化建设3000平方米,(3)购置铲车2台,(4)消防及避雷设施建设3处。

收储运体系建设投资2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73%,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28万元,企业自筹126万元。

2、运行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按照储量规模,以镇为中心,分散建设3个秸秆收储点,每个收储点形成一个收储网络系统,调控秸秆收储量并按企业原料使用需求,及时、保质、保量运送秸秆到使用单位。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收储点+农户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运输车辆、秸秆收储场地、铲车、避雷及消防设施等。补助标准:收储运体系建设机械设备购置补助不超过购机金额的60%,基础建设补贴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

绿色通道机制建设:积极制定收储体系建设扶持政策,对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在立项、审批、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利用国家补贴政策,对购置玉米青贮收获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秸秆压块机等机械设备的用户给予优先补贴。积极引导监督收储点在收获前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获协议,统一集中收储,并及时送到各收贮点。

 

(二)建设内容与资金筹措

单位:万元

总投资

2911

其中申请中央补助

1400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数量)

单位

单价

总投资

备注

(一)秸秆肥料化

 

 

 

242

中央补助117

1、搅拌泵

2

13.5

27

每台补助5万元,共10万元

2、输送泵

4

13.5

54

每台补助6万元,共24万元

3、螺旋挤压设备

4

32

128

每台补助16万元,共64万元

4、传送带

2

6.5

13

每套补助4.5万元,共9万元

5、秸秆揉碎机

2

10

20

每台补助5万元,共10万元

(二)秸秆饲料化

 

 

 

939

中央补助453

1、新建青贮池

50000

立方米

120

600

3补助60元,共300万元

2TMR搅拌机

12

11.5

138

每台补助5万元,共60万元

3、青贮取料机

12

8

96

每台补助4万元,共48万元

4、玉米青贮收割机

3

35

105

每台补助15万元,共45万元

                                        (三)秸秆能源化

 

 

 

1476

中央补助702

1、生产车间建设

1500

平方米

800

120

每米2补助400元,共60万元

2、秸秆原料存放场硬化建设

3000

平方米

80

24

每米2补助40元,共12万元

3、成品压块存放场地建设

1200

平方米

800

96

每米2补助400元,共48万元

4、购置自走式国产玉米茎穗兼收机

6

35

210

每台补助16万元,共96万元

5、购置秸秆压块机

9

24

216

每台补助10万元,共90万元

6、购置玉米秸秆打捆机

9

12

108

每台补助5万共45万元

7、麦草捡拾打捆机

2

10

20

每台补助5万元,共10万元

80.35MW生物质锅炉

64

7

448

每台补助3.5万元,共224万元

90.7MW生物质锅炉

14

11

154

每台补助5.5万元,共77万元

101.4MW生物质锅炉

5

16

80

每台补助8万元,共40万元

(四)收储运体系建设

 

 

 

254

中央补助128

1、购置运输车辆

12

10

120

每台补助5万元,共60万元

2、秸秆收储场地硬化

3000

平方米

80

24

每米2补助40元,共12万元

3、铲车

2

25

50

每台补助13万元,共26万元

4、消防及避雷设施建设

3

20

60

每处补助10万元,共30万元

   

 

 

 

2911

中央补助1400

 

 

 

 

 

 

   (二)项目资金筹措表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万元)

中央补助(万元)

县配套

(万元)

(一)秸秆肥料化

242

125

117

 

1、搅拌泵

27

17

10

 

2、输送泵

54

30

24

 

3、螺旋挤压设备

128

64

64

 

4、传送带

13

4

9

 

5、秸秆揉碎机

20

10

10

 

(二)秸秆饲料化

939

486

453

 

1、新建青贮池

600

300

300

 

2TMR搅拌机

138

78

60

 

3、青贮取料机

96

48

48

 

4、玉米青贮收割机

105

60

45

 

(三)秸秆能源化

1476

433

702

341

1、生产车间建设

120

60

60

 

2、秸秆原料存放场硬化建设

24

12

12

 

3、成品压块存放场地建设

96

48

48

 

4、购置自走式国产玉米秸秆收割机

210

114

96

 

4、购置秸秆压块机

216

126

90

 

5、购置玉米秸秆打捆机

108

63

45

 

6、麦草捡拾打捆机

20

10

10

 

70.35MW生物质锅炉

448

 

224

224

80.7MW生物质锅炉

154

 

77

77

91.4MW生物质锅炉

80

 

40

40

(四)收储运体系建设

254

126

128

 

1、购置运输汽车

120

60

60

 

2、收储场地硬化

24

12

12

 

3、铲车

50

24

26

 

4、消防及避雷设施建设

60

30

30

 

     

2911

1170

1400

341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滦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工委、农业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等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办)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农牧局局长兼任,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

农牧局成立“滦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项目副局长任副组长,科教站、项目办、新能源办公室、技术站、土肥站、农机管理站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滦县农业技术专家组负责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聘请河北农大、河北省农科院等单位的技术专家为技术顾问,负责项目的实施及技术指导工作;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标准、技术路线,组织技术培训,进行技术指导,为各项技术指标的实现提供技术保证。

2、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实施

为确保项目实施,县财政安排项目实施经费3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宣传、督导检查、考核,技术指导,各项标准制定及印刷,项目验收等。其中前期准备费10万元,项目宣传、考核费5万元,督导检查租车费3万元,各项标准制定及印刷费3万元,项目验收费6万元,聘请专家技术指导费3万元。

3、整合项目资源,形成资金合力

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农机购置补贴、粮改饲试点等涉农项目资金,统筹规划,分项实施,实现项目实施效果的最大化。

4、建立补贴对象遴选机制,科学确定补贴对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对申请补贴的企业、合作组织进行评审,确定补贴对象;实行“先建后补”形式,补贴对象建设完成后,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标准拨付补贴资金。机械购置补贴按照《滦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滦政办〔201616号)规定的要求及补贴程序进行。对重点企业、合作组织优先给予补贴。

5、坚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县财政将建立项目资金财务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各项资金的支出程序和手续,严禁不合理支出,杜绝项目资金被截留和挪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

6、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规划的落实,确保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制度,对项目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各项内容,实行分阶段检查验收与综合验收相结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通过项目实施,增加秸秆肥料化利用3000吨,可减少化肥投入200吨,增加粮食产量150吨,可产生经济效益120万元。

2、通过秸秆饲料化,提高了农作物秸秆的营养价值,采用机械化收获和粉碎,可提高青贮玉米粗脂肪11%以上,降低粗纤维28%,提高消化率20%,有利于家畜的生长,并可提高奶牛的产奶量10%以上。    

通过项目实施,增加玉米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40000立方米,可增加玉米秸秆青贮饲料20000吨,大约相当于2500头奶牛一个产奶期的饲料。每头奶牛可增加产奶量500公斤,增加经济效益1500元。2500头奶牛可增加经济效益375万元;玉米秸秆黄贮12.5万吨,经机械揉碎、裹包后销售,每吨增加经济效益100元左右,可增加经济效益1250万元左右。

3、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量4000吨,减少标准煤消耗2000吨,产生经济效益80万元。

4、通过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2000吨,可生产双孢菇、草菇等蘑菇500万公斤,产生经济效益80100万元。

(二)生态效益

1、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够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减少化肥用量;    

2、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饲料资源,进一步丰富饲草料品种、数量,同时为增加养畜提供饲草料保障。

3、农作物秸秆能源化,能够大幅度降低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有效改善大气环境。

(三)社会效益

1、通过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2、通过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增加农民本地就业。

3、通过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可带动全县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运输服务发展。

(四)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我县具备了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基础条件。在我县实施该项目,符合当前产业发展方向,项目风险小,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对发挥资源优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美丽乡村,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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