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位于唐山市东部,滦河西岸,地处东经118°14′——118°48′,北纬39°35′——39°58′之间,总面积1028平方公里。 全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10.8℃,≥0℃积温为4315.8℃,≥10℃积温为3956.3℃ , 无霜期175天左右,年日照平均为2602.6小时;平均年降水量680mm 左右,但分布不均匀,春季干旱夏季多雨,70—80%的雨量集中在6、7、8三个月份。 全县气候总的特点是光热充足,水量充沛;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干旱寒冷。
全县共辖12个镇2个办事处,506个村,总人口56.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96万。境内公路、铁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102、205国道、平青大公路、京沈高速公路以及京哈、京秦、滦港铁路、津秦高铁组成了发达的交通网,将滦县与华北经济区和东北经济区紧密联系起来,为滦县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全县总耕地面积84.6万亩,是河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及油料生产大县,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08.9万亩,其中小麦14万亩,玉米48万亩,花生22.3万亩,蔬菜18.4万亩,其他农作物6.2万亩,每年生产各类农作物秸秆将不低于43万吨(干)。
近年来,滦县通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4.64%,其中肥料化利用量11.7万吨,利用率27.21%;饲料化用量27.1万吨,利用率63.02%;能源化利用量1.9万吨,利用率4.41%,杜绝了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成果,提升耕地质量,杜绝秸秆露天焚烧,有效改善农村环境,探索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及模式。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滦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要手段,以基本杜绝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综合利用”的思路,以试点项目为抓手,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多元利用、农业优先。
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合理引导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益。
2、市场运作、政策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
3、科技推动、强化支撑。
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
4、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全县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示范工程、扶持重点企业和合作组织,加快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三、任务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巩固提高。2016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由目前的94.64%提高到97.65%以上,其中农用利用率达到91.84%(肥料化利用率达到27.90%,饲料化利用率达到63.94%),能源化利用率达到5.35%,基料化利用率0.46%。通过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堆沤还田等措施,实现土壤有机质提高1%以上;通过秸秆综合利用,达到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基本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较完善的秸秆处理、收集、储存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完善,秸秆收集处理场所布局更加合理,生产场地更加标准、安全,储存运输更加规范。
四、实施范围
1、建设期限:
2、实施范围:按照整体推进的要求,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在全县所辖13个镇(街道办)506个村实施,涉及全县84.6万亩耕地。
五、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一)建立农作物秸秆禁烧和全量化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1、加强宣传,形成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集日宣传、网络、电信等媒介,通过印发材料、张贴标语、开办专栏、印发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好处,宣传禁烧秸秆的政策法规,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氛围。
2、加大投入,提供资金支持
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个人开展农作物秸秆利用,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在立项、审批、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利用国家补贴政策,对购置玉米联合收获机、秸秆还田机、青贮收获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用户给予优先补贴。
3、强化措施,促进秸秆多元化利用
一是大力推广小麦秸秆粉碎还田、小麦免耕直播技术;二是普及玉米全株青贮技术,推广小麦全株青贮技术;三是推广秸秆固化成型替代燃煤技术;四是开展秸秆基料化技术研究与推广,增加秸秆利用途径。
4、强化执法,严格处罚
一是明确禁烧责任。把秸秆禁烧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常态化考核目标,县、镇、村逐级签订责任书,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禁烧工作。二是开展联合执法。由县农工委、农牧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常态化联合执法,严禁焚烧秸秆现象。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县、镇两级纪检部门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工作懈怠、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滦县新绿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有机肥生产厂,利用小麦、玉米秸秆生产有机肥产10万吨。对部分机械购置进行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搅拌泵2台,输送泵 4台,螺旋挤压设备 4台,传送带2 套,秸秆揉碎机2台。
秸秆肥料化利用投资2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1%,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17万元,企业自筹125万元。
2、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
小麦秸秆还田:小麦联合收割机进行收割,留茬后的麦秸直接还田。采取“政府引导+农机合作组织主导+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玉米秸秆还田:玉米联合收割机进行收穗,秸秆直接粉碎还田。采取政府引导,农机合作组织主导,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秸秆堆沤还田: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粉碎、与畜禽粪便堆沤腐熟、加工成颗粒有机肥—销售;采取政府引导+有机肥企业主导+养殖场、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主要为有机肥厂设施补贴和机械设备补贴。补助标准:购置机械补贴不超过购机金额的70%。
4、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12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27.9%。其中小麦、玉米秸秆直接还田2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4.65%,肥料还田10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23.25%。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大中型奶牛养殖场,对养殖场进行玉米全株青贮、小麦全株青贮、饲草加工机械等进行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青贮池50000立方米,(2)购置TMR搅拌机12台,(3)购置青贮取料机 12台,(4)购置玉米青贮收割机 3台
秸秆饲料化利用投资9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26%,其中申请中央补助453万元,企业自筹486万元。
2、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
青贮玉米(小麦)饲料:青饲料联合收获机收储运青贮玉米(小麦)、粉碎、运输、入窖压实、密封、喂食;
玉米(花生)秸秆压块饲料: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揉丝)、秸秆压块、喂食;
玉米(花生)秸秆黄贮饲料:秸秆收获、秸秆粉碎(揉丝)、装袋、打捆、运输、喂食;
秸秆饲料化利用采取“政府引导,养殖场主导,农机合作社+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主要为青贮池建设及机械设备补贴,补助标准:青贮池建设补贴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购置机械补贴不超过购机金额的50%。
4、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27.5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63.94%。其中玉米青贮技术处理15万吨(干重),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34.88%,玉米(花生)秸秆黄贮技术处理12.5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29.06%。
(四)秸秆能源化利用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或个人,建设秸秆压块站3处,每处占地5亩,对压块站建设给予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建设1500平方米,(2)秸秆原料存放场硬化建设 3000平方米,(3)成品压块存放场地建设1200平方米,(4)购置自走式国产玉米茎穗兼收机6 台,(5)购置秸秆压块机9 台,(6)购置玉米秸秆打捆机9台,(7)购置麦草捡拾打捆机2 台 ,(8)依托滦县教育局实施的中小学锅炉改造,购置生物质锅炉83台,其中购置0.35MW生物质锅炉64台;购置0.7MW生物质锅炉14台;购置1.4MW生物质锅炉5台。
秸秆能源化利用投资14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70%,其中申请中央补助702万元,企业自筹433万元,县配套资金341万元。
2、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
秸秆成型燃料工程: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秸秆压块、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使用;
秸秆沼气工程:秸秆压块、预处理、入罐发酵、沼气、→脱水脱硫、用户使用;
秸秆能源化利用采取“政府引导,能源化企业主导,秸秆收储运体系+种植户参与”的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秸秆压块机、自走式国产玉米茎穗兼收机、打捆机等机械购置补贴,生产车间、场地建设补贴,生物质锅炉购置补贴等。补助标准:生产车间及库房、秸秆原料存放场地硬化建设补贴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机械购置补贴及锅炉购置补贴不超过购机金额的60%。
4、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2.3万吨,占试点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5.35%。其中玉米秸秆沼气工程处理0.5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1.16%,秸秆压块成型燃料技术处理1.8万吨,占全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4.19%.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
1、技术路线及运行模式。秸秆收获、打捆、运输、秸秆粉碎(小段并碾碎)、辅料添加、拌料、发酵、接种、发菌、出菇管理等。采取“政府引导、菌棒生产企业主导、蘑菇种植户+秸秆收储运体系参与”的运行模式。
2、完成任务目标。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0.2万吨,占试点县农作物秸秆总产量的0.46%。
(六)收储运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依托专业从事玉米青贮的合作组织或个人建设完善收储运体系。对合作组织或个人专业开展玉米青贮给予补助支持。主要建设内容为:(1)购置运输车辆 12 台,(2)秸秆收储场地硬化建设3000平方米,(3)购置铲车2台,(4)消防及避雷设施建设3处。
收储运体系建设投资2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73%,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28万元,企业自筹126万元。
2、运行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按照储量规模,以镇为中心,分散建设3个秸秆收储点,每个收储点形成一个收储网络系统,调控秸秆收储量并按企业原料使用需求,及时、保质、保量运送秸秆到使用单位。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收储点+农户运行模式”。
3、设备及设施补贴重点:运输车辆、秸秆收储场地、铲车、避雷及消防设施等。补助标准:收储运体系建设机械设备购置补助不超过购机金额的60%,基础建设补贴不超过建设资金的50%。
绿色通道机制建设:积极制定收储体系建设扶持政策,对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在立项、审批、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利用国家补贴政策,对购置玉米青贮收获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秸秆压块机等机械设备的用户给予优先补贴。积极引导监督收储点在收获前与农户签订秸秆收获协议,统一集中收储,并及时送到各收贮点。
(二)建设内容与资金筹措
单位:万元
2911 |
其中申请中央补助 |
1400 |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投资 |
备注 |
(一)秸秆肥料化 |
|
|
|
242 |
中央补助117 |
1、搅拌泵 |
2 |
台 |
13.5 |
27 |
每台补助5万元,共10万元 |
2、输送泵 |
4 |
台 |
13.5 |
54 |
每台补助6万元,共24万元 |
3、螺旋挤压设备 |
4 |
台 |
32 |
128 |
每台补助16万元,共64万元 |
4、传送带 |
2 |
套 |
6.5 |
13 |
每套补助4.5万元,共9万元 |
5、秸秆揉碎机 |
2 |
台 |
10 |
20 |
每台补助5万元,共10万元 |
(二)秸秆饲料化 |
|
|
|
939 |
中央补助453 |
1、新建青贮池 |
50000 |
立方米 |
120 |
600 |
每米3补助60元,共300万元 |
2、TMR搅拌机 |
12 |
台 |
11.5 |
138 |
每台补助5万元,共60万元 |
3、青贮取料机 |
12 |
台 |
8 |
96 |
每台补助4万元,共48万元 |
4、玉米青贮收割机 |
3 |
台 |
35 |
105 |
每台补助15万元,共45万元 |
(三)秸秆能源化 |
|
|
|
1476 |
中央补助702 |
1、生产车间建设 |
1500 |
平方米 |
800 |
120 |
每米2补助400元,共60万元 |
2、秸秆原料存放场硬化建设 |
3000 |
平方米 |
80 |
24 |
每米2补助40元,共12万元 |
3、成品压块存放场地建设 |
1200 |
平方米 |
800 |
96 |
每米2补助400元,共48万元 |
4、购置自走式国产玉米茎穗兼收机 |
6 |
台 |
35 |
210 |
每台补助16万元,共96万元 |
5、购置秸秆压块机 |
9 |
台 |
24 |
216 |
每台补助10万元,共90万元 |
6、购置玉米秸秆打捆机 |
9 |
台 |
12 |
108 |
每台补助5万共45万元 |
7、麦草捡拾打捆机 |
2 |
台 |
10 |
20 |
每台补助5万元,共10万元 |
8、0.35MW生物质锅炉 |
64 |
台 |
7 |
448 |
每台补助3.5万元,共224万元 |
9、0.7MW生物质锅炉 |
14 |
台 |
11 |
154 |
每台补助5.5万元,共77万元 |
10、1.4MW生物质锅炉 |
5 |
台 |
16 |
80 |
每台补助8万元,共40万元 |
(四)收储运体系建设 |
|
|
|
254 |
中央补助128 |
1、购置运输车辆 |
12 |
台 |
10 |
120 |
每台补助5万元,共60万元 |
2、秸秆收储场地硬化 |
3000 |
平方米 |
80 |
24 |
每米2补助40元,共12万元 |
3、铲车 |
2 |
台 |
25 |
50 |
每台补助13万元,共26万元 |
4、消防及避雷设施建设 |
3 |
处 |
20 |
60 |
每处补助10万元,共30万元 |
合 计 |
|
|
|
2911 |
中央补助1400 |
(二)项目资金筹措表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来源 |
||
企业自筹 (万元) |
中央补助(万元) |
县配套 (万元) |
||
(一)秸秆肥料化 |
242 |
125 |
117 |
|
1、搅拌泵 |
27 |
17 |
10 |
|
2、输送泵 |
54 |
30 |
24 |
|
3、螺旋挤压设备 |
128 |
64 |
64 |
|
4、传送带 |
13 |
4 |
9 |
|
5、秸秆揉碎机 |
20 |
10 |
10 |
|
(二)秸秆饲料化 |
939 |
486 |
453 |
|
1、新建青贮池 |
600 |
300 |
300 |
|
2、TMR搅拌机 |
138 |
78 |
60 |
|
3、青贮取料机 |
96 |
48 |
48 |
|
4、玉米青贮收割机 |
105 |
60 |
45 |
|
(三)秸秆能源化 |
1476 |
433 |
702 |
341 |
1、生产车间建设 |
120 |
60 |
60 |
|
2、秸秆原料存放场硬化建设 |
24 |
12 |
12 |
|
3、成品压块存放场地建设 |
96 |
48 |
48 |
|
4、购置自走式国产玉米秸秆收割机 |
210 |
114 |
96 |
|
4、购置秸秆压块机 |
216 |
126 |
90 |
|
5、购置玉米秸秆打捆机 |
108 |
63 |
45 |
|
6、麦草捡拾打捆机 |
20 |
10 |
10 |
|
7、0.35MW生物质锅炉 |
448 |
|
224 |
224 |
8、0.7MW生物质锅炉 |
154 |
|
77 |
77 |
9、1.4MW生物质锅炉 |
80 |
|
40 |
40 |
(四)收储运体系建设 |
254 |
126 |
128 |
|
1、购置运输汽车 |
120 |
60 |
60 |
|
2、收储场地硬化 |
24 |
12 |
12 |
|
3、铲车 |
50 |
24 |
26 |
|
4、消防及避雷设施建设 |
60 |
30 |
30 |
|
合 计 |
2911 |
1170 |
1400 |
341 |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滦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工委、农业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等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办)政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农牧局局长兼任,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
农牧局成立“滦县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项目副局长任副组长,科教站、项目办、新能源办公室、技术站、土肥站、农机管理站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实施。滦县农业技术专家组负责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聘请河北农大、河北省农科院等单位的技术专家为技术顾问,负责项目的实施及技术指导工作;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标准、技术路线,组织技术培训,进行技术指导,为各项技术指标的实现提供技术保证。
2、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实施
为确保项目实施,县财政安排项目实施经费3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宣传、督导检查、考核,技术指导,各项标准制定及印刷,项目验收等。其中前期准备费10万元,项目宣传、考核费5万元,督导检查租车费3万元,各项标准制定及印刷费3万元,项目验收费6万元,聘请专家技术指导费3万元。
3、整合项目资源,形成资金合力
按照“职能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集中使用”的原则,积极整合农机购置补贴、粮改饲试点等涉农项目资金,统筹规划,分项实施,实现项目实施效果的最大化。
4、建立补贴对象遴选机制,科学确定补贴对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对申请补贴的企业、合作组织进行评审,确定补贴对象;实行“先建后补”形式,补贴对象建设完成后,由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标准拨付补贴资金。机械购置补贴按照《滦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滦政办〔2016〕16号)规定的要求及补贴程序进行。对重点企业、合作组织优先给予补贴。
5、坚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县财政将建立项目资金财务监管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各项资金的支出程序和手续,严禁不合理支出,杜绝项目资金被截留和挪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
6、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规划的落实,确保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制度,对项目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各项内容,实行分阶段检查验收与综合验收相结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通过项目实施,增加秸秆肥料化利用3000吨,可减少化肥投入200吨,增加粮食产量150吨,可产生经济效益120万元。
2、通过秸秆饲料化,提高了农作物秸秆的营养价值,采用机械化收获和粉碎,可提高青贮玉米粗脂肪11%以上,降低粗纤维28%,提高消化率20%,有利于家畜的生长,并可提高奶牛的产奶量10%以上。
通过项目实施,增加玉米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40000立方米,可增加玉米秸秆青贮饲料20000吨,大约相当于2500头奶牛一个产奶期的饲料。每头奶牛可增加产奶量500公斤,增加经济效益1500元。2500头奶牛可增加经济效益375万元;玉米秸秆黄贮12.5万吨,经机械揉碎、裹包后销售,每吨增加经济效益100元左右,可增加经济效益1250万元左右。
3、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量4000吨,减少标准煤消耗2000吨,产生经济效益80万元。
4、通过农作物秸秆基料化利用2000吨,可生产双孢菇、草菇等蘑菇500万公斤,产生经济效益80—100万元。
(二)生态效益
1、农作物秸秆肥料化,能够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减少化肥用量;
2、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饲料资源,进一步丰富饲草料品种、数量,同时为增加养畜提供饲草料保障。
3、农作物秸秆能源化,能够大幅度降低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有效改善大气环境。
(三)社会效益
1、通过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2、通过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增加农民本地就业。
3、通过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可带动全县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运输服务发展。
(四)综合评价
综上所述,我县具备了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基础条件。在我县实施该项目,符合当前产业发展方向,项目风险小,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对发挥资源优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美丽乡村,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