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滦县农牧局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成功通过了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资质计量认证,有效期至2016年10月28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7月29日,农检站按照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等一系列管理体系文件,经市质监局审核合格,成功提交了农产品质量检测资质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