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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扶贫办荣获“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1-05-14 09:52: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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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冀字【202142号),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被授予“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自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滦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唐山市的安排部署,把精准扶贫工作当做政治任务来抓,全党动员,上下努力,坚持“三级书记”抓扶贫、市委书记遍访、定期会商等制度,严格执行“四个不摘”要求,强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三大扶贫工程,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政策兜底四大保障,形成了“市为主体、镇抓落实、部门联动、村抓到户、帮扶责任人精准帮扶”的责任体系,打造出我市“养老+”扶贫、帮扶责任人“2+1”扶贫、“爱心协会+”扶贫等特色扶贫模式,建立了扶贫长效机制。全市建档立卡户全部精准退出,2018年脱贫退出371户、1038人。2019年脱贫退出401户、71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实现稳步提高,人均纯收入从2017年识别纳入时的2084元增长到现在的12402.25元,增长495.1%,未发生返贫情况。

下一步,我市扶贫办将持续落实“四个不脱”要求,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保持5年过渡期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健全防贫动态监控和精准扶贫机制,落实“12345”精准防贫体系,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针对性的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帮助提升内生发展能力,推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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