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文旅局关于党员统一活动日的总结
根据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滦州市文旅局党组认真开展了党员活动日活动,并收到了良好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迅速行动。文旅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保证了党员的参与率,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以科室为单位起草了承诺书,保障了活动实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我承诺,我践行”的主题,带头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工作实际,保持本色、履职尽责、服务群众。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了党员本色意识和责任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