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环保局 > 部门动态 >
滦县环保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
发布时间:2016-10-25 15:05: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县环保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

一是费源分析“细”。强化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体系。对新发现的污染源,做到“排污就收费”,堵住征管漏洞。

二是实地勘察“准”。加强排污量现场核查,根据企业排污申报表及其监测报告,能源用量发票,以及对排污费金额的核定资料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稽查。

三是排污核算“精”。建立排污费三级审议制度,排污费核定人员将企业排污费核定后,分别由副队长、队长、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后才核发“排污费核定通知书”。

四是收费标准“明”。对各排污费征收对象的征收标准和程序在监察大队公示栏和环保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做到排污费台账明确、入库及时、报表准确、档案规范。

五是征费服务“优”,对重点费源单位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服务,真正为企业开启优质高效的服务通道。

六是催缴方式“多”。监察大队、管理股和污控股相互配合,利用环境信用等级分类、排污许可证年审等前置手段促进排污费催缴工作。今年以来环保局圆满完成首季开门红、双过半、双七十五等阶段性收费任务,完成县级收费任务2680万元,为完成全年收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