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五项内容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
一是实施了“六定”,定区域、定排污企业、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排污企业底数清晰、污染源档案完整、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建立了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之间(县与镇、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之间(部门)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由镇级组织与县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的对接,并逐级联网,完备县、镇、村级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级设立台账。对所有排污单位落实“一企一档”制度。
四是分类推进。在建城镇(街道办)所辖社区中,以楼、院为单位建立科学、详细、完整的单元网格。同时,充分借助社会管理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先行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
五是差别化管理。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等级,制定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整治环境信访问题突出、违法行为拒不改正、偷排偷放的排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