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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环保分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开展
发布时间:2018-03-06 10:23: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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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确保在315日前,对车、油、路、场专项整治一律到位。

二是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严查尾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三是完成“散乱污”企业整顿和清理工作,逐企建档,不符合整治条件的一律“两断三清”到位;符合整治条件的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一律取缔。

四是拆除所有轧钢、钢锹等行业企业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燃煤烘干炉,做到炉体移位、管道分离。

五是开展干洗行业干洗设备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整治,3月底前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六是对中央巡视反馈饮用水源地违规项目清理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七是围绕省控点成立专项执法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快速发现、解决、处置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精准治霾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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