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环保分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开展
一是确保在3月15日前,对车、油、路、场专项整治一律到位。
二是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严查尾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三是完成“散乱污”企业整顿和清理工作,逐企建档,不符合整治条件的一律“两断三清”到位;符合整治条件的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一律取缔。
四是拆除所有轧钢、钢锹等行业企业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燃煤烘干炉,做到炉体移位、管道分离。
五是开展干洗行业干洗设备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整治,3月底前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六是对中央巡视反馈饮用水源地违规项目清理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七是围绕省控点成立专项执法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快速发现、解决、处置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精准治霾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