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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02 10:14: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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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环保局四措并举建立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特别是使企业进一步增强治理污染的自觉性,通过及时掌握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从生产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的产生。

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三同时”制度。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有关部门不能发放许可证、营业证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以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全县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

三是认真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要限期削减总量,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实行严格的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处理设施监管和现场监察,强化现场监督,加大检查监督的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监督方式,重点整治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突破口,全面控制企业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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