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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实施方案正式下发
发布时间:2016-08-17 16:23: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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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统一安排,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原“赤脚医生”可领养老补助。今天上午我县召开了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实施工作协调会,会上下发了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实施方案》,至此,原“赤脚医生”可领养老补助工作进入到全面实施阶段。

根据方案,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发放时间自20161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各镇(街)负责收集、整理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并完成登记审核,通过审核的名单汇总表(镇级公示表)和未满60周岁人员名单连同本方案一并在镇、村张榜公示7天。县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街)上报的证件资料逐一审核认定。对被认定人员名单(县级公示表),再次在其原服务地和现生活地进行7天以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并作为养老补助发放依据。

方案要求各镇(街)要安排专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签字”的要求,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审核认定。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补助年限认定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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