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持续推进我市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工作
人社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通过加大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等一系列举措,快速有序推进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工作高效开展,确保企业纾困解难政策落地落实。
依据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文件,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工作服务群,微信公众号“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进行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第一时间对业务经办系统改造升级,对申报审核流程优化完善,最大程度减轻企业办事成本,同时确保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8家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8家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6家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