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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社局 以“3+3”为抓手 不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16 14:3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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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滦县人社局

以“33”为抓手 不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当前,面对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的现状,劳资双方关系日趋复杂,劳动关系确认、工伤待遇赔偿、追讨拖欠工资等主流案件频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滦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院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处理的管理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仲裁工作运行质量和服务效能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政策法规咨询和来访近2300人次,接待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62起,涉及劳动者242人,涉案金额1100万余元。

一是抓宣传指导,提升普法覆盖,增强预防意识。该院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基层调解宣传栏、开展送法入企活动、QQ群、微信群平台互动等一系列措施,将新颁法规信息传送,典型案例示范引导,将提高经营者依法管理意识和增强劳动者理性维权意识相结合,逐步提升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减少企业用工风险,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同时,针对企业管理滞后、制度缺失的现状,采取院企合作、结对帮扶的方式,深入企业一线指导服务,将案件处理过程变为普及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使其明白法律精髓,引导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用工,从源头上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是抓程序规范,提升工作效率,增强责任意识。在接待劳动争议案件时,该院采取张贴申请书模板样式方式、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使劳动者对请求事项及事实理由一目了然。完善受理案件的登记、受理、审理、结案、归档,规范案件处理流程,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从处理案件的细节入手,做到程序严谨,法律依据明确;同时构建了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的仲裁调解体系,采取首问责任制与及时办结制,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了案件审理公开、合法、规范。对于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仲裁庭合议、相关部门座谈等方式,认真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意见,使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透明。

三是抓裁审衔接,提升裁判公信,增强联动意识。为有效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一裁两审”职能,畅通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联通渠道,统一裁审理念,努力打造多角度、无缝隙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该局对集体案件、疑难案件,采取主动与法院沟通、召开联席会议,互听开庭程序、通报特殊案件等方式共享裁审资源,达到剖析问题本质,探讨法理释义,减少裁审差异的目的,坚持引导先行、机制先行、基础先行,多方协调配合的工作方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同时,要做到定期回访,与办案法官沟通,了解法院的处理情况,对比仲裁裁决,找出裁审不一问题,完善裁决管理能力。为职工架起一座方便快捷的维权桥梁,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确保仲裁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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