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政府部门 > 司法局 > 事后公开 >
滦州市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台账
发布时间:2023-04-28 15: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2023年4月19日,滦州市司法局执法人员牛欢、胡美莹、郝鹏飞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基层法律服务者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条,对滦州市光明法律服务所、滦州市榛子镇法律服务所、滦州市滦城法律服务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均合格。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