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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16:17: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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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31月至202310月份我局接受了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031日-20231130日。

联系电话:0315-7266003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光明路126

邮编:063700
验收报备公示2023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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