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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隆运加油站的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19-07-28 09:1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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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隆运加油站5月份、6月份未按规定要求上报进销存台账2019年724日,我单位对其进行立案调查。7月25日我局对该企业做出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示。

滦县商务局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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