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我单位对滦县顺达加油站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6月21日我局对该企业做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示。
滦县商务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