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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以前年度部分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4:18: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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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河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批复及本级人大同意,现对滦州市以前年度部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进行调整,调整项目信息项目详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表: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情况表

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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