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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1 08:58: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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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按照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的顺利推行,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按照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和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加强事前公开。通过河北政府网和在线及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事项名称、依据、程序、办理时限等基本信息,并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对公示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2、强化事中公示。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投诉举报登记报告制度,各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等信息。

3、规范事后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的工作日在网站公开,全面公布。

(二)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做好文字记录。文字记录要做到及时准确、合法规范、客观公正。

2、规范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需要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3、重视记录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安全、有效。

(三)严格把关,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落实《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80号)要求,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制度开展。

1、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2、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建立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省政府令〔20198号),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二)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具体负责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法制审核人员配套办法规定的配备比例标准,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同时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明确审核范围。根据我局的特点,结合审批层级、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四)明确审核内容。主要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

(五)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我局实际完善法制审核流程,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许可审批科室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行政许可审批科室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行政许可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对重点问题进行创新突破,着力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等关键性工作,在全过程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应用、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尝试。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将推动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三项制度推进过程。

 

                          201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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