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投诉、举报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0315-7187018
(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河西道4号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
四、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二)有具体事实和依据;
(三)属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范围;
(四)属本局职权范围,由局有关执法人员做出的行政行为。
五、投诉举报内容填写要求
(一)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具体行为线索等资料;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六、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二)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人、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