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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诉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9-02-13 09:1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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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投诉、举报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0315-7187018

(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河西道4号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

四、投诉举报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

(二)有具体事实和依据;

(三)属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范围;

(四)属本局职权范围,由局有关执法人员做出的行政行为。 

五、投诉举报内容填写要求

(一)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具体行为线索等资料;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六、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二)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人、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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