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民政局发布违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方式
为深入推进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一步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民政局近日公布举报投诉渠道。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向市民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315-7189122、7122536,举报邮箱:lxmzjshg@163.com,来信举报:滦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滦州市新城光明道107号206房间),邮编:063700。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有使用“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联盟”的。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参与前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