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政府部门 > 民政局 > 事前公开 >
滦州市民政局行政备案事项目录(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12-26 11: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行使层级

实施部门

设定依据

备注

1

建筑物名称的命名、更名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7号)第十七条。

 

2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第五条;

2.《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7263号)第三条。

 

3

社会团体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十六条;

2.《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民政部、公安部令第1号)第四部分。

 

4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和银行账号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四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民政部、公安部令第20号)第四部分。

 

5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6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第二十三条。

 

7

慈善信托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43号)第四十五条;

2.《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第十五条。

 

8

养老机构备案

 

县级

滦州市民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24号)第四十三条;

2.《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第十条;

3.《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唐民字〔201949号)。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