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滦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关于转发《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清单的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发改局、商务局反馈。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请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下载。
滦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滦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