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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10:2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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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滦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城管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滦州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常态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规范执法、和谐执法、铸造新型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苑化、法治化,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情况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

1、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二是结合市编办和行政审批局梳理我局权责清单目录并予以公示,目前行政职权共计8类242项,并将所有政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三是清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截至目前,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89人,建立了执法人员信息库。局监督管理科认真组织新入编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解答大家在学习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力的保证了网络学习考试的进度,全局6名参加网络行政执法培训学习考试人员全部顺利通过执法资格网络考试。

2、依法开展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重点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法建设、乱贴乱画、“门前三包”、乱倒渣土及建筑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整个城区市容环境规范有序。一是规范城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商户经营行为,取缔城区内流动摊贩20户,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商户180余起。取缔违规设置灯箱广告、外摆招牌60余家(个),清理违规悬挂的横幅60余条、喷绘广告20余张、墙体广告50余处及清除非法小广告500余张。制止沿街宣传品行为16起,收缴广告1000余张。二是依据《滦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精细化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金鼎郦城东门口以北、三中东侧育才街、团结路南侧团结里北门西侧设置了三个自产自销商户临时安置场所,并加强监管,力争不影响交通、不干扰群众正常出行、正常生活。

三是与城区临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不定时对商户履行门前“三包”义务情况进督导检查,对违规商户责令整改落实。

3、规范渣土车治理。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将所有渣土运输企业的渣土车纳入平台监管,严查渣土车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不停驶,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带泥上路、沿路抛撒、未遮盖防尘布等违规行为,规范在建工地安装冲洗设备,做好工地出口处的道路硬化,督查工程车辆配备防尘布。截至目前共查处沿路抛撒、带泥上路、未盖防尘布等违规行为20余起。

(二)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城管系统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定等相关制度,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加大对审批环节的监管,杜绝违规违法办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现象。凡出现吃拿卡要、滥收费、滥许可、滥备案、滥罚款等行为,严肃问责,依法追责,确保我局干部职工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依法自律,风清气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协勤人员着装上岗,协助执法人员做好违反城市管理规定行为的规劝工作,全年未发生因粗暴执法、乱作为而引起的信访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未发生一起违规行政案件,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案件。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分别选送行政执法案卷报市司法局、唐山市市城管局进行案卷评查工作,所报送卷宗均评为良好档次,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均加以整改落实,更好的体现了行政执法文书的严谨性。三是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相继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

1、认真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针对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做到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办理方案三落实。今年以来共答复主办建议提案20件、会办建议提案9件,主办答复代表委员满意度达到100%。

2、认真办理书记、市长批办的群众意见、建议、投诉信件和环保整改督办件,对领导批示件、群众反映信件,均交由相关职能股室认真加以落实整改,并及时予以答复。全年共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512件,答复问政唐山网民留言5件、问政河北网民留言3件,河北网络问政(阳光理政)9件,河北省文明城市创建群众常态监督平台留言15件。

3、认真办理信访专网转办信访件,对转办信访件由分管领导督促责任股室加以落实、解决,对涉及多个股室的,由分管局领导组织相关股室协调办理和回复。全年共计办理信访转办件4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为加强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根据局干部人事变动,及时对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增强化解涉及我局矛盾纠纷的力量。在各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通过与其他部门联合处理、局领导牵头处理、各股室及时化解等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化解,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摊贩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把矛盾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聘请法律顾问情况

我局延续了与河北“日月新”律师事务聘用合同,聘请了该所资深律师曾军作为我局的专业法律顾问,由专兼职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协勤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协勤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协勤人员的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对各类合同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定把关,对本局重大决策事项、行政执法卷宗进行审查把关,有效的防止行政执法程序、法律法规引用错误,规避了因行政执法不当而造成的法律风险。11月12日邀请法律顾问曾军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宣讲,通过通俗易懂的事例详细解读法律条文,使大家对民法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七)其他方面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对工作经费给予保障,做到了人员、经费、工作开展三落实。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为提高广大市民、服务管理对象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认知率,采取集中宣传、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严格执法与服务管理两不误。改变执法方式,从以前的管理执法向现在的服务管理执法转变,在执法过程中能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失职、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强执法效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法规得当,执法对象满意的良好效果,正面维护了公共利益。

二是执法行为明显规范,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得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做到合法合理行使执法权力,避免过去那种执法时简单粗暴的随意性,转而以微笑和柔性服务为主,行政执法时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做到既严格执法不扰民,又服务群众出效果。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疏导与处罚结合,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从而扭转了多年来个别市民对少数执法人员形象的误解。

四、存在的问题

行政处罚界限不明确。城市管理苑围广,内容繁杂,涉及问题常态化。在行政处罚权利下放后,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与我局涉及管理区域存在“插袖”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五、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改革指导意见确定的方向目标,结合我市改革方案,立足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匡定管理权责、综合设置机构、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二)坚持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开展权力清单的清理工作

坚持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要求,继续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继续做好行权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特别需要进一步协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等新修订或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需要加强实体运用。

(三) 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培训教育工作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规范案卷制作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法律宣传效果。

通过网络、电视、短信、宣传展板、报刊、以案说法等宣传方式,促进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熟知率,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增强市民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提高广大市民依法办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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