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城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予盾和问题。
二、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列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每次局党组会、局班子会前安排30分钟时间学法;每年专题学法活动不低于4次,并安排1次以上学法研讨学活动。
四、领导干部学法重点:
(一)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宪法原则,不断增强完法观念。
(二)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理论,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参加学法领导干部范围:局党组成员、局班子领导。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