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审批 > 权力清单 >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26 09: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要求,经上报、审核、审查等程序形成了滦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2021版),现已公布,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权责事项清单是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布现有的行政权力,即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公布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等要素。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局的职能职责发生很大变化,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有大幅调整。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指示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清理规范,旨在明确权责事项,规范部门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本次公布的滦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共涉及14个部门34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处罚300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便于规范各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