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工委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及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负责党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党务公开、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有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建立基层党组织向党工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双报到”“三会一课”等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承担党建联席会议和“大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撒销作出决定;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按权限负责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按权限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才工作。承担辖区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