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王店子镇人民政府奖励工作方案
滦王政发﹝2021﹞6号 签发人:王建利
滦州市王店子镇人民政府
奖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滦州市《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考核奖励工作,激励工作热情和干劲,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范围:参加考核的在编人员的20%,其中考核优秀占14%,合格中嘉奖占6%。
二、奖励条件:评定为优秀及表现突出的合格人员,奖励人数严格控制在人员总数的20%以内。
三、奖励种类:奖励种类分为两种,分别是记功和嘉奖。
四、奖励名额:按2020年参加考核人数33人,经人社局核批共计6人,其中优秀4人,合格中嘉奖2人。
五、奖励程序:在考核评优的基础上,考核委员会提出奖励建议名单,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人社局确定审核。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滦州市《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得超范围组织评定奖励,符合范围条件。
(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奖励种类和比例提出建议名单,不得超标。
(三)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评定奖励,不得擅自确定奖励名单。
滦州市王店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滦王政发﹝2021﹞4.6 6号 奖励.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