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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店子镇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24 10:5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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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王政字【2021】9号

王店子镇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高宅基地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的日常监管,有效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工作,实现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范围: 王店子镇行政管辖区域内。

二、巡查主体: 王店子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宅基地执法、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执法大队的主要负责人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执法大队负有巡查、制止、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查处的职能,按规定对本镇行政辖区进行巡查,不留死角。

三、巡查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证开展,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对巡查区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频次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协管员协助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频次每周不少于1次,对发现的宅基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王店子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四、巡查形式:巡查分为日常巡和专项巡查两种方式。

1.日常巡查是为了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各类宅基地违法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予以纠正、制止或处罚。巡查频次为镇综合执法大队每月不少于两次,村级协管员每周至少1次。

2.专项巡查是为了对具有时效性或整改到位后无需日常巡查的,并当场做出整改要求或处罚。

五、巡查内容

1.日常巡查:有无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有无非法转让宅基地的行为;宅基地面积超标、批少占多、未批先建以及其他宅基地违法行为。

2.专项巡查:有无对专项整治和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六、对发现的宅基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

七、建立规范完备的巡查台账,对每次巡查认真做好记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到及时处理,登记完整,有据可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八、对辖区内群众举报的宅基地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九、本辖区宅基地违法举报电话:0315-7501008

十、对巡查工作不负责,疏于巡查,造成群体违法或重大违法案件的,对巡查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滦州市王店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登记台账(镇

单位

巡查日期

   年 月 日

巡查地点

 

参加人员

 

巡查区域

 

违法种类

□未批先建或骗取批准     □非法转让                □其他

违法单位或个人

 

基本情况

 

处理意见

 

巡查人:

 

 

 

 

 

 

 

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登记台账(村级

村名:

巡查日期

   年 月 日

巡查地点

 

参加人员

 

巡查区域

 

违法种类

□未批先建或骗取批准     □非法转让                □其他

违法单位或个人

 

基本情况

 

处理意见

 

巡查人:

 
202201190140592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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