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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店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王店子镇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8 15:1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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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现将《王店子镇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王店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王店子镇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

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生态滦县,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按照我县《建设生态滦县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方案》要求,依据《滦县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工业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按照精准化、差异化、区域化的原则,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切实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相关行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错峰生产时间

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

(二)错峰生产要求

1、焦化行业。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的焦化企业和相关手续不全的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0小时以上。

2、水泥行业。水泥窑限产30%(按设计产能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日生产负荷不得超过设计能力的70%;水泥粉磨站限产30%(按生产天数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月企业的生产天数不得超过20天。

3、铸造行业。铸造行业(含铸造工序)限产30%(按生产天数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月企业生产天数不得超过20天。

4、涉VOCs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的工业企业,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实施停产整治,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生产。

5、其它行业。橡胶、塑料(不含农膜生产企业)、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限产30%(按生产天数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月企业生产天数不得超过20天。

6、各类企业全部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燃煤热风炉和燃煤烘干炉。

7、各类企业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规定实施停限产,应急响应期间停限产天数(产能)不计入非采暖季错峰生产任务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王店子镇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错峰生产协调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镇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负责向县错峰生产协调办公室备案反馈、信息上报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办。

(二)强力推进落实。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错峰生产要求规定的限产比例明确各自停限产任务,落实到生产线和设备;镇经济办要加强日常巡查,对新发现的应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一律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执行错峰生产;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明确错峰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企监督实施。

(三)强化督查问责。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要求错峰生产,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经济办每月15日和30日前将错峰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错峰生产协调办公室,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随时上报。

镇经济办联系人:高金生;联系电话:13613339198。

 

附:王店子镇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王店子镇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

错峰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卫立刚  人大主席

 员:苏    派出所所长

        王耀忠  榛子镇电站站长

        张小强  杨柳庄电站站长

        高金生  镇经济办主任

            镇经济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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