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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10:54: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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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成效,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实现动态出清,有效解决“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小马庄镇空气质量持续有效改善提供有力保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综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巩固近年来“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格 “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分类施治,按要求建立动态整治清单,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各村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各村明确专人负责“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长效防治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一案双查,压实工作责任。镇政府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对排查发现新的“散乱污”企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整改落实不到位等相关情形,既追究企业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又要查清属地的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及责任人的排查监管责任,特别是对“散乱污”问题反弹回潮、多发高发、排查整治不认真不细致、甚至瞒报漏报、包庇纵容的,对属地主要领导、主要负责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保持动态清零,严禁“一刀切”。各村要结合近两年来“散乱污”出清整治工作成果,结合本村企业结构特点,对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排查全覆盖、查处零容忍、整治规范化,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保持动态清零。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整治“回头看”,严防污染反弹。各村要对列入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排查整治清单内的“散乱污”企业(我镇辖区2019年上报“散乱污”企业为零),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严防死灰复燃。

(二)持续开展排查整治,保持动态清零。各村要突出重点区域行业,重点加大对辖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工业大院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凡是核查确认为“散乱污”企业的,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治,关停取缔到位。

(三)建立动态整治清单,加强信息公开。各村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整治清单,对新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以及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省、市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和专项督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问题,要全部纳入整治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于每月23日前加盖属地公章报送镇环保所。对于2017年、2018年、2019年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不得再次重复纳入2020年动态整治清单内。

(四)强化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各村要针对“散乱污”企业“家庭化”“作坊化”“隐蔽化”的特点,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到排查整治工作中来,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利用各部门已公开的信访举报热线、微信、微博、邮箱及其他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违法排污的监督作用,有效提升打击效能。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通报排查整改情况,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

四、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是“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亲自抓、负总责,重点工作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分管负责同志是“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要直接抓、具体抓,靠前指挥,现场督办。各村要切实负责行业管理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任务明了,责任清晰。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逐级逐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组织相关职责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的作用,压实网格监管责任,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的原则,分片区、逐企业明确排查整治具体网格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排查,特别是对于匿于工业小区、城郊乡村、废旧厂房、辖区交界地带加大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实现动态清零。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级部门要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彻底,瞒报漏报,逃避监管的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对日常检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未完成整治、反弹、不在呈报名单内的,以及排查不认真不细致、履职不到位等失职失责行为,依据《河北省“散乱污”企业整治量化问责管理办法》,对属地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严肃问责,并建立问责清单,明确问题类型、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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