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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油榨镇“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09:5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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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3日全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唐山市、滦州市统一部署要求,油榨镇决定在全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依据《滦州“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问题隐患,严格监管执法,实现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快实现奋力开启“现代中等城市、全国百强滦州”新征程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物力,自下而上对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工艺环节、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辨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岗,重点对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交通运输(含道路运输、铁路、邮政)、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消防、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实现安全生产隐患动态清零。

(一)排查共性问题。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均要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对以下共性问题开展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治。

1.合法持有安全生产相关许可等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事项情况;

4.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情况;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使用等情况;

5.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

6.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情况,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等情况;

9.按规定管控重大危险源,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等情况;

10.按规定对爆破、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排专人现场管理等情况;

11.多个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情况;

12督促企业落实外委施工、检维修作业、停限产等防控措施情况;

13.开展《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宣贯,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学习宣贯落实情况。

14.各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检查、暗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二)排查重点问题。

1.非煤矿山。尾矿库超高超设计排放、未进行坝体稳定性评估、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等。责任部门: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2.危险化学品。“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特殊作业和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热稳定性测试、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自动化改造、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化验室)设置、危险化学品物料管理、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等方面的问题隐患。〔责任部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

3.冶金等工贸行业。冶金行业企业煤气、高温熔融金属、重大危险源管控,冶金、建材、轻工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炉窑管道检修、人工清库(仓)、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等关键部位环节,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农副产品粉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微(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

4.交通运输。公交、铁路、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货车非法改装、生产和运营隐患;校车、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公安、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

5.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客运场站等道路运输企业存在的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员安全隐患;事故多发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隐患等。〔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

6.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施工许可证非法施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水利建设等大型工程现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非法改变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的安全风险〔责任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

7.消防。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仓库、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房等突出风险。〔责任部门:消防救援大队〕

8.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持过期证、假证作业等。〔责任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9.燃气。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燃气等行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行为。〔责任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

10.农用机械。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疲劳和酒后驾驶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11.教育部门。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体系机制建设和落实运转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情况;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校舍建筑安全、校园治安防范和学校周边隐患治理情况。责任部门:教育部门

12.卫健部门。重点对病号楼、门诊楼、办公楼、医技楼、制剂室、高压氧舱、配电室、锅炉房等重点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放射源等重点物品物资,以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防护防范、应急救援等重点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责任部门:卫健部门

13.水利部门。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鉴定、安全监测、维修检修、应急处置措施等落实情况。责任部门:水利部门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领域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制定专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镇直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用电、用气等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方法。

“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部门抽查、市安委办核查的方式进行。

1.企业自查。各企业按照行业领域专项方案部署,对照排查清单,全面开展自查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亲自部署安排,组织本单位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经验丰富的车间主任、班组长,依据排查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每一项管理工作、每一项规章制度、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个工作岗位查起,全方位、全覆盖、深入细致地自查安全隐患,做到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建立明细台账,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上报,并深入查找导致问题原因,补齐短板和漏洞。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聘请专家或者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指导开展自查。

2.镇政府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覆盖检查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情况。镇各相关部门要全覆盖检查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建立档案,进行对照检查、核实情况。检查台账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签字后,统一存档备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隐患或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3.行业部门抽查。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督导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抽查。部门抽查一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针对问题集中的地区,要聘请专家组织开展检查,发挥专家力量,放大检查效果,推进全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4.市安委办核查。市安委办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属地检查情况、部门抽查情况开展督导核查。组织市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业信息化、消防、文旅、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成立综合督导核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成效开展核查。对照企业自查整改台账、属地检查报表、部门督导抽查情况,重点核查各地各行业领域的部署推进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排查整治成效。对在企业发现的问题当场查处、督促整改,对各地及相关部门存在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警示约谈。

(二)工作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自20214月下旬开始,到20215月底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428日前)。制定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关部门按照全市总体方案和专项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企业自查阶段(428日至510日)。各企业按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行业专项方案和排查清单开展全面自查,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企业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5月7日前所有企业完成自查上报。企业自查活动要贯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始终。

3.镇政府检查阶段(4月28日至5月10日)。镇政府检查与企业自查交叉进行。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严格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建立检查工作台账,于520日前分别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委办。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等情况,要行进全镇通报

4.行业主管部门抽查阶段(428日至520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今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纳入必查名单,抽查其它企业不少于25家次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自查弄虚作假、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等行为的,要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的同时,对属地检查情况进行倒查问责。

5.市安委办集中核查阶段(518日至25日)。市安委办统一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排查整治情况,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6.总结提高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各企业深入总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上不松懈、精力上不放松、督导检查力度不减弱,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我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落实领导联系督导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建立大排查大整治领导联系督导机制。要建立领导联系督导工作机制,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三)严格排查整治责任。相关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专项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并认真填写所附表格、及时上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领导联系督导机制,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力,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和企业,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执法检查。切实强化执法手段,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通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做到“罚之有理、处之有据”。重点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从而更好地发挥行政执法的震慑警示作。对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核查抽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按规定报告、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积极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安全知识;及时总结推广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善于运用事故和案例向企业和职工宣讲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重大隐患。

(六)确保工作实效。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行动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存量隐患全部清零,增量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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