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油榨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滦油政〔2015〕5号
按照滦县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5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无偿献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7:30
(二)地点:滦县滦州镇卫生院(地址:滦县老城原县医院院内)
二、无偿献血范围
(一)凡年龄在18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镇内公民。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体检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续至60周岁。
(二)在我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公民。
三、无偿献血量
每个公民每次无偿献血300毫升(一次献血300毫升按一个献血指标统计),最大献血量400毫升。
四、注意事项
(一)各村必须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亲自带队。
(二)各村上站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三)献血前一天晚餐和当天早餐不要饮酒,不要吃鱼、肉、油条、鸡蛋、豆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的食物,以免发生脂肪血,影响血液质量。
(四)各村要按规定时间组织参加无偿献血人员上站体检,上站体检人员应是献血指标的1.5倍,上站车辆自备。
(五)献血结束后,各村领队及时将献血完成情况报本镇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