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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油榨镇各村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 15:0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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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政〔201810

 

 

各村,各企业,镇直各部门:

2018年度油榨镇各村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8年度油榨镇各村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油榨镇人民政府

2018116


2018年度油榨镇

各村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一、安全生产考核以各村、企业为单位,每年考核一次

年底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对签订责任书的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秀,考核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良好,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考核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二、奖惩办法

1、考评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不单独设奖,但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核评分;

3、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的村、企业,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由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考核量化评分标准,以镇政府同各村、企业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对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要求进行逐条考核。

附:1、油榨镇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了切实抓好全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辖区内所有企业。

采砂场、砖厂参照本考核办法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二、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册,于2019131日前进行全面考核计分,对考核95分以上的给予表扬并发放奖金。

三、考核内容

本考核办法分为安全宣传、安全检查、矿山作业、雷管炸药的操作和管理、环境治理、用电安全、房屋安全、安全保障等八个部分,实行倒扣分制。

(一)安全宣传(15分)

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1分)

②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2分),未开展的扣2分。

③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分),缺席一次扣2分。

④标语2分:永久性安全标语不得少于二条,少一条扣1分。

⑤醒目标志2分:警示牌厂区和矿区各不得少于一块,少一块扣1分。

⑥安全制度2分:企业对全厂职工必须有安全生产制度,无制度扣1.5分;企业必须有爆破物品的管理制度,无制度扣1.5分。

⑦安全培训3分:厂(矿)长、(公司)经理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未经过考核的不准上岗。企业必须每月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少一次扣2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发现一人未培训扣1分。

(二)安全检查(15分)

①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分:全年安全生产有计划、有步骤,没有扣2分。

②安全员2分:企业必须配好1-2名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的安全员,并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没有配备的扣2分。

③安全记录7分:各企业对安全生产检查应做到每月一大检,每周一小检,每日做到必检。同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无整改方案,每次扣2分。

④排查安全隐患4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无整改方案,每次扣2分。

(三)矿山作业(25分)

①矿山开采18分:必须按《金属与非金属露天矿山作烧一规程》开采,不符标准的(如工作面发现悬浮大块岩石,采场出现滑坡征兆掏采)每次扣10分,并限期整改。

②安全帽5分:矿山作业的职工全部戴上安全帽,发现一人次不戴安全帽扣1分。在距地面超过3米或坡度超过300台阶坡面上作业的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发现一人次扣1分。

③安全作业2分: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确认电器、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处于安全姿态,方准作业,未检查即作业一次扣1分。

(四)雷管炸药操作和管理(15分)

①爆破员3分:必须持证上岗,上岗没有爆破证的扣3分。

②爆破作业6分:

A、必须专人负责,起爆前发出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信号。

B、爆破结束15分钟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由专业人员及时处理瞎炮、盲炮。

C、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必须执行定时爆破制度。

D、在作业时,雷管、炸药必须分开存放,非爆破员不得接触、经手雷管、炸药。

以上四点每违反一点扣1.5分。

③爆破物品6分:必须做到当天领用,剩余当天退回仓库保管,违反管理规定的发现一次扣6分,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存放,违反一次扣3分。

(五)环境治理(10分)

①对进入矿区的简易公路两旁栽种5公分以上树木进行绿化(6分)。

②定期清理料场的废弃物(2分)。

③保持厂房(区)整洁卫生(2分)。

④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加工石子粉、石灰粉时,其粉尘严重伤害植被,破坏生态环境的扣10分,并限期整改。

(六)用电安全(5分)

用电线路整齐、无老化,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七)房屋安全(5分)

仓库、厂房、住房及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无危房,有危房的扣5分,并责令及时修复,必要时应停止使用或停业整顿。

(八)安全保障(10分)

凡在企业工作的工人都必须向保险公司投意外事故险。如少一人未办理保险手续的扣2分,以此类推;同时做好财产保险,无财产保障扣5分。

(九)其他

①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一次扣10分,县级检查发入限期整改通知书一次扣20分,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时按质整改到位的停产整改,停产整改一次扣30分。

②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对于镇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检查出的问题,不接受整改的(包括拒绝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的),发生一次另扣10分。

③在规定的时间,未全额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且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

④当年发生安全事故,伤一人扣20分,死一人扣完考核分。

 

 

油榨镇人民政府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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