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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榨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27 14:5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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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油政〔201733

  

为全面掌握全镇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管理信息和动态监测数据共享,便于各级河长履行职责,提高整体效能,确保我镇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项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全镇覆盖。河长制信息共享纵向联通办事处、村二级河长制办公室,横向包括水利、环保等相关责任单位。

2.分级负责。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本级河长制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

3.及时准确。河长制有关信息要表述清晰、数据准确,并及时报告和发布

二、共享内容

1.河湖基本信息。包括全镇河湖基本信息(名称、位置、河长、湖泊面积等);河湖工程现状(河湖治理情况、重要水源地分布、河道违章设障及垃圾清理情况、护岸有无坍塌等情况);河湖水生态状况(河湖健康情况、水质总体状况、水环境治理等)。

2.河湖巡查信息。纳入全镇河长制组织体系的所有河湖名录及相应的河长名单,与各级河长制公示牌公示内容相一致,并实时更新,掌握各级河长监管巡查情况等。

3.日常管理信息。各级河长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各级河长制工作动态;各村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等。

4.重要紧急信息。重要、紧急的河湖管理信息由本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形成信息专报,第一时间报告同级河长,并同时上报上级河长办,要求事项表述清晰、数据准确。

三、共享方式

1.公文形式发布。日常阶段性工作、检查、会议等印发工作简报。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完成情况,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以及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置,奖励表彰、批评和责任追究等情况,由办事处或河长制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公布。

2.智能手机平台。充分利用智能手机互联网功能,利用政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信息,实现基层工作人员河道巡查、事件上报、核实反馈、任务处理等信息实时共享。

四、工作要求

1.严格信息发布审核。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级河长制文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涉密及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发布。

2.信息报送专人负责。镇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责任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由信息联络员负责,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完整。

 

 

                                                     滦县油榨镇人民政府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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