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行政审批局 > 部门动态 >
行政审批局快速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2 09:13: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2021210日(腊月二十九)接到《唐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以来,滦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行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李鸿祥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责成审批局、执法局牵头开展具体工作。当日下午16:00组织审批局、执法局、生态分局、开发区、卫计局、教育局、住建局在审批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初步设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分工,并建立专门的微信群。散会后相关单位立即开始摸排工作,审批局明确专人专班,联系定制空白证件,进行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准备工作。

210日晚,经市政府审定,出台了《滦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河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13日(正月初二)开发区完成摸底;216日(正月初五)执法局完成摸底;218日(正月初七)教育局、住建局、卫计局、街道办完成摸底。至此,摸排工作全部完成。审批局于218日晚完成整理、汇总工作。

219日,审批局空白证件全部到位,组织印制“明白纸”;其他相关单位开始按分工进行宣传。

223日,“明白纸”印制到位,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224日,通过电视、网络、张贴等方式向全市发布公告。

225日至今,各相关单位正在进行政策解释、宣传督导工作。目前,已有多家排水户咨询办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