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滦州市首例“乡村兽医备案”完成备案手续,办结时间由原来的三个工作日缩短到一小时,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滦州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2020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及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事项,改为备案制度的通知》,我局本着“不拖延、马上办”的原则,立即组织人员修改办理流程,修订申请要件,确保乡村兽医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后续备案工作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