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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行政审批局首次按照“承诺制”审批方式办理许可事项
发布时间:2020-09-28 10:1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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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行政审批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近日首次按照“承诺制”审批方式,办理滦州市广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申请当日办结,比法定时限提前三个月,受到办事群众好评。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履职尽责,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0年版)》要求,多次召开政务服务推进会,研究“证照分离”改革,推进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承诺制”审批。

认真制定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局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撒销行政许可。

下一步,审批局将进一步做好申请人的诚信管理。将申请人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并在“信用中国”公示,方便社会监督。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查中或审批后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将记入申请人诚信案,并对该申请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许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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