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全市场建设规划布局;负责市场开发和所辖市场的建设管理及维修。
二、负责所辖市场的资产的管理及经营和治安、消防、卫生、经营秩序活动的日常管理,调解市场纠纷,管理市场物业,提供有偿服务,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等费用和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有偿服务费。
三、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市场建设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相关市场的开发、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市场建设经营中的各种问题;
四、统一组织指导所辖市场对外招商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