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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11:11: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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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按照滦州市委、市政府大气办关于做好“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迎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所所长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严格开展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局主要负责取缔所辖市场内使用燃煤灶具、经营烧纸冥币和现场油炸食品。20183月以来,我局通过组织专人下发通知书、现场督导等形式,要求市场内使用燃煤炉具商户全部更换为燃气灶具,共更换34套;经营烧纸冥币全部取缔,共检查38户,现场油炸食品的商户全部取缔,共15户。并进行常态化巡查管控,今年以来,已对所辖市场进行全面检查36次,抽查市场20次,未发现违规现象。

二、存在问题:

经营烧纸冥币、使用燃煤灶具和经营油炸食品虽已全部取缔,如放松监管可能出现反弹,因长期以来形成的风俗习惯,经营烧纸冥币控制难度很大。

三、常态化整治措施:

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城区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按管辖权限分工负责,开展常态化整治。城区所辖4个常日市场和2个集贸市场由市场所负责,其中和平路市场由办公室负责督导,农村集贸市场由经管股负责。

2、实行“日检查、周报告”制度

各市场所实行日检查、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向办公室汇报。

3、加强督导检查。安排专人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摊位的检查频次,加强对重点商户的教育和检查,防止反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滦州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20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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