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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市场监管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35: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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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滦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许可公示、行政处罚公示、三大重点领域公示等各类政务信息均按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其中,领导分工、部门职能、联系方式、责任清单等已经全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及时将我局各部门开展业务情况、举行各类活动情况在政府网上公开,共计公开47条;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将一些侵权案例、假冒商品识别常识等信息进行公开,引导群众做好维权工作,共公开打侵信息29条;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各类事项,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30条。按照行政许可要求,我局将外资注册登记等信息及时在行政许可公示板块向社会公开,共公开外资相关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及时修订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多渠道开展宣传,举办新闻发布会1

(五)监督保障。细化分解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开展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们加强了《条例》宣传贯彻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各单位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流程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是与国家、省、市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便捷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01300436031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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