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炎炎夏日送清凉,法援上门显担当。2024年7月23日上午,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郭某珍老人就赡养纠纷一案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把无偿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加上刚住院治疗结束,无法下床走路,申请资料也无法初步审查的实际情况,及时将老人的情况向领导汇报,经领导批准后,本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带领援助律师和镇村干部一同前往郭某珍老人家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通过面对面了解老人的身体情况及子女赡养等问题,确认申请法律援助是其真实意愿后,工作人员当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并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郭某珍老人给予法律援助中心极高的认可和评价,十分感激工作人员的上门服务,使她足不出户就得到了免费律师的援助,在赡养问题上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