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司法局 > 部门动态 >
短短感谢信 浓浓公证情
发布时间:2024-03-13 09:28: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2月26日下午,一位公证当事人面带笑容走进滦州市公证处送上一封感谢信,这封只有百余字的感谢信,语言朴实简短,却饱含当事人崔某对滦州市公证处及公证人员倾情为其服务热心办理公证业务的感激之情。

事情追溯到2023年12月中旬的一天,崔某带着七十多岁的母亲来到滦州市公证处,当时办理窗口前人很多,崔某和母亲面容憔悴,不知道如何上前咨询办理相关公证。公证人员发现后,问明情况热情接待了崔某。

公证人员询问崔某家庭情况得知,其外祖父和外祖母已去世十余年,遗留有农村住宅两处,因宅基地使用证上一直是外祖父名字,欲变更房主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在咨询过程中,公证人员又得知崔某外祖父的另两个女儿已去世,这种情况下房产就出现了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人。面对较复杂的家庭成员关系,崔某和母亲当即表示所有涉及的人员到场实属困难。公证处考虑到老人家前来公证处一趟不容易,立即为崔某一家开通公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该公证业务。公证人员表示,公证业务涉及家庭成员前来如确有困难,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留取证明。同时,公证人员对公证业务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详细说明。后公证人员对崔某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确保公证业务合法有效。当天下午,滦州市公证处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办证程序。该公证涉及十余位当事人,公证人员不厌其烦,热情服务,最后为崔某一家解决了实际困难。崔某说:“公证人员加班加点,忙前忙后,热情的服务与暖心的话语很快缓解了我们一家焦虑的心情,让我们很是感动,对他们的服务非常满意。” 

2月26日,崔某怀着喜悦的心情再次来到滦州市公证处,第一时间告诉公证人员,外祖父母的老宅通过公证已顺利变更到母亲名下。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