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助力生态滦县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加快生态滦县建设、改变落后局面专题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助力生态滦县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一、立足“七五”普法新要求,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生态文明法制宣传工作,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及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将生态文明宣传融入“法律九进”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努力为建设生态滦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引导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为预防和治理生态环境问题做好服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一是广大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法律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妥善处理涉及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生态文明个案,有效预防和化解环保、资源开发方面的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公证处要适应经济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新需求,主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切实做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工程招投标等公证业务。切实做好涉及公民和法人环保方面的公证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和促进矛盾纠纷依法解决。三是人民调解组织在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化解矛盾纠纷, 重点抓好环境保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