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受理。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电话:0315-7162819 (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公示日期 |
其他 |
1 |
年处理35万吨低品位铁矿石和10万吨低品位铁精粉项目 |
滦县德裕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滦州市王店子镇干河草村北 |
河北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