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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14:48: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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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滦州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08件,其中,养老服务、救助与福利相关政策及救助福利资金发放情况144条,部门工作动态、服务事项、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依规开展行政决策预公开,及时修订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前公开、事后公开、服务事项等信息1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在滦州市政府网站三大重点领域公开板块中,公开了养老服务、救助与福利相关政策及救助福利资金发放情况144条,并及时公开部门工作动态、服务事项、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信息64条。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有计划、有方案、有目标,有专人负责,为我局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监督保障。将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根据《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对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填写《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查表》,经工作人员审查、主管领导审核审批后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6.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针对2022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加强整改,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保障定期报送信息,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滦州市民政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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