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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民政局四项措施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5 08:45: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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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零感染”,滦州市民政局四项措施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动遇困人员撑起一把“保护伞”。

一是健全疫情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成立巡查救助、物资保障及宣传报道等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站内所有人员每日测量体温不少于2次,并按要求每天进行核酸检测。当天值班工作人员随时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毒。

二是做好物资储备工作。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不少于3个月,应急食品、饮用水、米面油及蔬菜肉等生活保障物资储备不少于1个月的要求,每日清点相关物资储备数量,对消耗量大的物资及时购买,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是实行封闭管理。暂停中转和护送救助对象返乡工作,设立“独立观察救助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救助流程,对来站求助的人员实行“三码联查”和“三问三查”,即问身体状况、来站路径、受助经历,查是否体温偏高、是否咳嗽流涕、是否腹泻呕吐,未经身体检查一律不准入站,同时强化站外托养以及医疗救治机构的疫情防控监管和督查力度。妥善安排中心内受助儿童日常学习和生活,做好心理疏导、体育锻炼和安全管理工作。暂停中心内志愿服务活动及室外社会融入活动,减少人员流动。

四是加大街面巡查力度。保持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主动协同公安,城管执法、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街面巡查,每日分时段对车站、桥梁、涵洞和废弃建筑物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救助,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劝导一例,救助一例”。截至目前,共巡查出动60人次,对2名疑似流浪人员进行了问询劝导,并发放防疫物资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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