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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民政局四项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祭祀管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05 09:48: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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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可能引发的人员聚集性感染,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滦州市民政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祭祀管控,着力“防聚集、防火、防污染”,确保平安文明有序过清明,切实保障全市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

一是“专班+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清明节前夕,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祀管控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殡葬服务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清明节期间祭祀管控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局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值守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确保重大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二是“管控+劝导”,禁止现场祭祀。市殡仪馆骨灰堂、横阳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全部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市殡仪馆暂停遗体告别仪式,严控进馆人数。对前往殡葬服务场所祭祀的群众,第一时间予以劝返,告知遵守相关要求,进行居家悼念、异地追思,不到现场祭扫,避免扎堆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三是“线上+线下”,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线上新媒介和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条幅、农村“大喇叭”等传统线下方式,讲清祭祀管理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大力宣传开展网上祭祀、代客祭扫,积极推广使用“唐山孝管家”殡葬服务在线平台,倡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

四是“督导+执法”,抓好禁售禁烧。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四个清明节期间工作督导组,采取分镇包片方式持续开展清明节期间祭祀管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冥纸、冥币禁售、禁烧工作,杜绝沿街售卖和路口、坟头焚烧冥纸冥币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严防清明祭祀引发火灾事故,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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